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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很多人都愿意回乡建房,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自建房用地?有什么条件要求?流程是怎样的呢?
一、服务对象
1、凡符合建房条件的本镇村民,新建、迁建、扩建、改建、翻建住房,以及房屋加层、建造副舍、围墙等。
2、虽户籍不在本镇,但有房屋在本镇的需维修的居民。
二、申请建房用地的条件
1、因国家建设或者镇、村建设拆迁的居民户;
2、同户居住人口中有二个或者二个以上未婚者,其中一人达到结婚年龄,要求分户建房的居民户;
3、低于应享受标准面积的居民户;
4、区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用地的其他居民户。
三、需提供资料
1、申请报告;
2、户口簿(原件);
3、原有房地产权利证明(原件);
4、农村个人建房申评审核表(一式四份);
5、农村个人住房转让申请审核表(一式四份,仅限房地产转让的填写);
6、有关协议;
7、其它应提供的资料。
成功申请
(2024-09-29)成功申请
(2024-09-22)成功申请
(2024-09-16)成功申请
(2024-08-23)成功申请
(2024-08-13)成功申请
(2024-08-01)成功申请
(2024-07-28)成功申请
(2024-07-16)成功申请
(2024-05-19)成功申请
(2024-05-19)成功申请
(2024-05-01)成功申请
(2024-04-29)成功申请
(2024-03-23)成功申请
(2024-03-15)成功申请
(2024-02-19)成功申请
(2024-02-02)成功申请
(2024-02-02)成功申请
(2023-12-22)成功申请
(2023-12-17)成功申请
(2023-11-2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