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属顾问
一对一对接客户,了解客户基本需求,全程施工指导
农村建房的人越来越多,对房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,不仅仅是外观的审美要求,还有主体的结构安全,今天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是农村建房圈梁和框架梁的配筋,知道了解这些知识,建房安全更有保障。
一、梁的受力模型:在荷载的作用下,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的有效截面,下半部分的受拉力是由钢筋来承受的,而上半部分的压力是有混凝土来承受的!
梁受力示意图
梁下半部分钢筋的受拉能力决定了整个框架梁的一个承载能力,所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,梁体下部的受力钢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。配筋率要满足要求,既钢筋的数量和总截面的面积要满足要求,并且通常来说不可以搭接!
配筋率p:As/(b*h)
梁截面配筋示意图
对于我们农村框架结构的自建房而言,框架梁受力的配筋率应该要大于2%并且不得超过2.5%,在这个范围内我们称之为适筋梁,大梁在荷载作用下的破坏形式也和大家说一下吧!(找这些图累死了,你们还不给我点个赞?)
一般来说是分为三个极端的:
弹性阶段:主要是梁下部分的混凝土与钢筋一起承受了拉力,但是并没有出现裂缝。
带裂缝阶段:这是下半部分的混凝土已经承受不了拉力裂开,而退出了工作的一个表现,拉力全部有钢筋承受,钢筋虽然变形但是还没有断掉。
破坏阶段:混凝土破碎,钢筋断裂,造成房屋倒塌,生命和财产受到破坏。
二、适筋梁破坏过程演示
从上图就可以看得出来,适筋梁的破坏开始于受拉钢筋的屈服,从受拉钢筋屈服到混凝土被压碎开裂,是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的,可以有足够的时间,安排的补救和人员的疏散!这种破话我们称之为延性破坏。
当然了,我们除了纵向受力筋,梁中还应有架立筋和箍筋,共同构成梁的骨架!这样我们的适筋梁材料强度才能够充分发挥!
梁配筋示意图
这是我们给大家介绍的适筋梁的情况,但是我们农村建房很多时候没有请设计师设计,砖匠配筋完全凭借着自己多年的施工经验,往往会造成多筋梁和少筋梁的出现,接下来就说说配筋比例不对的情况及后果。
1、那么如果钢筋放少了,梁变成了少筋梁,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?
这种梁破坏时,裂缝往往集中出现一条或几条,不但展开宽度大,而且沿着房梁延伸快,钢筋的受到的力迅速增大进而被拉断。
在此过程中,裂缝迅速开展,构件严重向下挠曲,最后因裂缝过宽,变形过大而丧失承载力,甚至被折断!
这种破坏是突然的,没有明显预兆,这种就是我们常说的脆性破坏。偷工减料,所谓豆腐渣工程即是如此。
三、少筋梁破坏过程演示
2、那么如果钢筋放多了,梁变成了超筋梁,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?
很多人都会说,我钢筋放少了不行,那我多放一点一定更加牢固吧!其实这样也不行,如果我们构件的配筋量很高,放多了钢筋的时候,破坏时受拉钢筋不会屈服,破坏是因混凝土受压边缘达到极限压应变、混凝土被压碎而引起的。
发生这种破坏时,受拉区混凝土裂缝不明显,破坏前无明显预兆,也是一种脆性破坏。这样,梁被破坏时,受拉钢筋的强度未被充分利用,虽然它的承载能力并不弱于适筋梁,甚至超过适筋梁,但失去了预警功能,经济上也不合理。
我们农村建房资金本来就不宽裕,一吨钢筋又贵现在要5000左右,所以真的很费钱。
四、超筋梁破坏过程演示
目前我们农村做的房屋类型是砖混结构的,梁的作用更多的是约束墙体的移动,而不是承重。但是农村施工队一般来都是当地人在建,害怕房子出问题,业主来找,所以钢筋都是拼命的放,其实我们做圈梁的时候,用4根直径14mm的钢筋上下各用两根就足够,没有必要去浪费那么多钱,毕竟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!
砖混房屋施工实景
砖混结构地圈梁标准配筋图
框架梁标准配筋
在农村很少有超高的建筑,一般都是在三层以内,土豪除外哈。这时候我们做自建房框架结构梁的时候,在下层做三根受力筋,一根直径20mm,两根直径18mm,上面再加上两根直径10mm的架立筋,配合箍筋,就完全足够了!这种配筋方式我们叫做:单筋梁
实际施工过程的超筋 (哎,这都是钱啊,全部浪费了,还有安全隐患)
超筋梁配筋
看了这篇圈梁和框架梁的配筋及配筋比例不对的情况和后果,希望最正准备建房或者正在建房的你有帮助,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到栏目页了解更多。
成功申请
(2024-09-29)成功申请
(2024-09-22)成功申请
(2024-09-16)成功申请
(2024-08-23)成功申请
(2024-08-13)成功申请
(2024-08-01)成功申请
(2024-07-28)成功申请
(2024-07-16)成功申请
(2024-05-19)成功申请
(2024-05-19)成功申请
(2024-05-01)成功申请
(2024-04-29)成功申请
(2024-03-23)成功申请
(2024-03-15)成功申请
(2024-02-19)成功申请
(2024-02-02)成功申请
(2024-02-02)成功申请
(2023-12-22)成功申请
(2023-12-17)成功申请
(2023-11-24)